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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曝“情侣大理拍大尺度裸照” 云南大理警方介入调查

作者:  时间:2016-05-26 14:22:00 11367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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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有疑似一对情侣的男女在云南大理人民路拍摄了一组大尺度裸照。照片中,夜色下两人一丝不挂,并还有夸张的镜头出现,无法直视。


据云南网采访报道,当地一位市民鹏鹏表示,目前他的朋友圈、QQ空间等已被网上热传的两人大胆照片刷爆,一些年轻人甚至产生了想要模仿的想法,“很多小孩,看到了之后会想要盲目跟从。”鹏鹏说,两人的照片不仅是对文化古迹和大理的侮辱,还对年轻人有很大影响。此外也有市民表示对两人的行为无法理解。


大理警方回应:已介入调查


昨日13时许,云南省大理市公安局官微“大理警方”发布消息称,针对此事件,大理警方已介入调查,事件调查情况将通过大理警方微博、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

警方回应全文:

2016年5月25日00:50分,大理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在新浪微博发现@便便是个野孩子 发布原文:每个城市都会有人民路,于我而言大理的人民路更加亲切。很多人都会问,他们都走了,为什么你来来回回这么多次,还是在人民路晃悠?的帖文,里面还配有一组夜色下一丝不挂不堪入眼的裸照。随后相关微博、微信以题为 【情侣在大理人民路拍裸照大尺度一览无遗】等进行大量评论和转发。


针对此事件,大理警方已介入调查,事件调查情况将通过大理警方微博、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

律师:行为艺术还是为表达主张

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


“首先要看是否应将这些照片定性为淫秽照片,还要看传播过程中造成的实际影响等问题,才能确定是否涉嫌构成犯罪。”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回应云南网时表示,不管是行为艺术还是为表达某种主张,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。


如经认定为淫秽照片或视频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,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。情节严重的,公安机关可按照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、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,从重处罚。因此,二人的行为不但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,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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